朋友合法入境後逾期居留,在一次移民局的突擊行動中被抓住。與移民局達成自願離境協議後,被放出來,應該在90天內離境,但他並為離境。繼續在美國生活了5年,現在打算與一美國公民結婚,指望通過婚姻獲得綠卡。有誰知道這條路是否可行?
問個關於自願離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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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2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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