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 3月底和我一塊交了485, 765 131, 他一周後回中國工作, 他的H4 簽證有效期到明年2月. 4月我們收到
打指紋通知, 我打了, 並給他要求重新定時間. 幾天後我們COMBO卡到了, 我的有指紋, 他的沒有, 我是主申請人.
我的問題:
1. 他再拿到AP卡前, 已經離開美國, 會有對綠卡的影響嗎?對EAD和AP呢?
〉〉對綠卡沒影響。對EAD也沒有。但AP目前相當於暫時無效,當前要回美的話不能用。
2. 他再次入境, 用H4還是AP, 目前H4上的簽證還有效, 有沒有一定要AP激活的說法. AP一定要寄給他麽?
〉〉當前入境,必須用H4。沒有所謂激活AP這種說法。AP寄不寄沒任何意義,反正這次他不能用,有效期內下次再出境入境時,才能用。
謝謝.
〉〉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