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星期前去紐約領事館申請換發已過期4個月的中國護照。遇到的問題很棘手,因為中國領館(在美國的)好像沒有針對這一問題有過正式的意見給美國境內的申請人。
領館人員還不錯,說:你的加拿大綠卡已經失效,所以你有已經成為加公民的可能性(我事後琢磨,可能性有兩種,一種是任期失效,棄之不理,未入籍;一種是已入籍,綠卡自然失效,所以,她說的也對。)。所以你必須去辦一個未入籍的證明(當然是因為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辦的時候他們可能會要求你放棄入籍(或永久居民)的權利(說的不是很清楚到底是什麽)。
然後她很快給我加拿大在紐約領事館的地址,告訴我:上午十點去,他們會讓你寫一個放棄。。。的聲明,50塊錢,可能就可以拿到你要的證明。當我告訴她,我的中國護照過期了,她立即說:那你不要去了,他們不會讓你進去的。你隻能從網上申請。75塊錢。但可能得3個月,他們給寄。(這裏的錢,都不知道是美元還是加幣,但據說加拿大那邊要求的很嚴,多一塊,少一塊都不行。)
我很蒙當時,從康州到紐約,坐3小時灰狗。當時已經超過上午十點,即使護照不過期,也必須再跑一趟。況且過期了。想了想,又排了一次隊,想仔細問一下具體上什麽網站,要申請什麽樣的文件。結果,她說具體的你從網上一搜索就可以找到吧。不錯的是,她給我看了一下一份什麽人做過的這種證明,當我想做一個記錄的時候,就沒來得及,現在很後悔。我很可憐的問她:“要不我今天去他們加拿大領事館試試?”她說,“你別去了,去了他們也不會讓你進,因為你的護照過期了。”另外一個不錯地方是,我擔心這麽長時間,再辦中國護照有問題。她說:“咱們這好說,不過也別太長,別超過兩年。”
看來她也對具體的東西不是特別了解。
好在加領事館離得不太 遠,我還是不死心,走著過去了一趟。結果把門的,管我要什麽number, 我把來意說明,他給我一張紙,上麵寫著很多網站鏈接地址,他圈了一個“Travel document”,說“這個隻能上午8點到十點辦。”我問他是從這個網址辦就行嗎?他說“不,從這裏交錢,拿著號,到這裏辦”。
到這時,基本上快虛脫了,好在趕上了回家的灰狗。
回家之後,立即搜索。查遍了我所能查的信息,包括咱們移民論壇,我得出結論:
1。我國大使館要的是: Search of Citizenship Records 這份文件(因為,很多駐加拿大的中國領事館在辦新護照時,都有“未入加拿大國籍證明”的要求,其中的文件就是這個)
2。一步一步找到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CIT0058ETOC.asp 這個網址,按要求,交了75美元(我現在懷疑是加幣還是美元),附上打印的收據;填好申請表;附上要求的2種ID複印件(問題是,我的護照過期了,能作為證件之一嗎?所以,我用了過期的楓葉卡和加拿大的保險卡,都過期了!)。
3。最後, 往哪寄的問題,按照上述網址說的,一個地址就是加拿大境內的Case Processing Centre - Sydney - Search
P.O. Box 10010
SYDNEY, NS B1P 7C1
但,“If you live outside Canada, mail your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 and the required documents to the Canadian embassy, high commission or consulate responsible for you area.”
所以,我最後就寄到加拿大駐紐約領事館。
一個星期後的今天,我收到回信:除了我寄出的所有材料,還有一頁紙,說
Your application was not processed because:1, you did not submit the processing fee.(然後手寫的:Money order or certified Check.我查了查50加幣。合著我可能白交了75美元);2,you submitted an incorrect application. (後麵手寫:You require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我想應該翻譯成:你需要的是travel document的申請)。然後又附上申請travel document的連接。
說了這麽多,有沒有有過相似經曆的(中國護照過期是這裏比較麻煩的地方,我想那個中國領事館的女officer給我看的肯定是一個護照還沒過期的人得到的東西)或者專家能給出意見。
有兩種問題想請教:
1。護照過期就一定不能僅加拿大領事館嗎?用美國綠卡行嗎?我想浪費$75就算了,我就按回信說的,再交50加幣,拿個號,到裏頭不做travel document,做個這個證明看行不行。我覺得隻要讓進,應該行,中國領事館的女officer不是說過50加幣本人去嗎?可能就是指的這種。
2。要麽我就再直接寄到加拿大境內的那個地址,看他們什麽反應,畢竟收了錢了。而且也一步一步做的,他總得給個說法吧。不過就是可能時間太長了,而且時間過去可能還辦不成。不知道有沒有人經曆過同樣的,這樣行嗎?現在就不知道中國領事館的女officer所說的,75塊錢,他們給寄,是不是從美國這麽寄過去,然後人家再給寄過來。
簡直就是在猜謎一樣,lol.
謝謝大家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