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持綠卡4年9個月了,但是中間回了一個月的國,是不是要等4年10個月才能申請入籍?

我2007年7月20日拿的綠卡,應該2012年4月21日就可以申請入籍,但是我2009年回國一個月左右,我需要等到2012年5月21日才能遞入籍申請嗎, 還是我仍然可以在2012年4月21日遞入籍申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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