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PJIANG老師,8老師和小白兔等老師表示十分的感謝。我就是在移民論壇讀了你們的帖,自己DIY的NIW(PD2007/7,140和485相差一周遞的)。2008年我的140批了,09年底先生要歸就先歸了,我自己工作到2010年12月,看EB2排期遙遙無期,先生無意回美國,我也就歸了,歸時手上有一年的AP和兩年的工卡。自己的積蓄和父母的幫助硬碰硬的在國內安了家,就再也沒想綠卡的事。2011年11月,美國鄰居給我電話說USCIS把綠卡寄到了我的舊地址。後來我托朋友在這問了老師們,這個綠卡是否有效,我能否憑綠卡入境,當時8老師做了肯定的回答。我覺得綠卡得到是個運氣,就趁假期於12月底來了美國,入境時非常順利,移民官問我怎麽拿到綠卡,我在外多久。我如實回答轉寄到中國的,在外一年多。移民官在護照上敲了個章,寫了個ARC,後麵空著。來了聽說可以辦RP,還沒辦,有急事,停留幾周就回去中國了。這次換工作間隙,就再次入境美國,想辦RP後回去,想著兩年後先生和我事業發展情況會很明朗,到時就可再決定是否保留綠卡。這次入境也很順利,移民官問我出去多久,我說差不多3個月,移民官還我綠卡,並在護照上敲了個章,寫了個ARC out 3 months。
在這想問老師們:
1. 兩次被寫ARC,如果在美停留時間不長出境,入境會不會對綠卡有影響?
2. 我現在可不可以申請RP,待拿到RP就出境,還是要住半年?
非常感謝老師們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