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實需要,也沒什麽太麻煩的。我知道親身經曆。——回複:拿到Notary後,還要去county和state得到認證。非常麻煩。

 

如果確實需要用到這樣的材料,去County和State做認證,也沒什麽太麻煩的。隻不過是寄幾封信的事情罷了。

想當年出來留學要回去結婚,當時的規定是——不知道現在變了沒有——國內婚姻登記部門登記這種“涉外”婚姻——這也叫“涉外”?搞不懂——必須要未婚證明。按照駐美使館的說明,過程是:先找當地的公證員當麵簽字一份聲明自己未婚的材料;然後寄去郡政府做一級認證;再寄去州政府找州務卿做二級認證;最後寄到中國駐美使館做三級認證,之後拿到手的材料才是國內婚姻登記部門認可的。前後一個多月,寄去寄來三個來回,也辦好了。

重要的是,如此複雜的公證加三級認證而得到的最終證明材料,是本人在國外,但需要在國內處理法律事務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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