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師的解答,還有兩個問題:
1. 老公的最後一張payroll是5月3號,我們想在3號之後保持身份合法,那麽轉身份申請是在5月3號前寄出就可以了?還是必須在3號之前收到移民局的receipt?也就是說,我們是不是需要提前兩周(4月20日左右)寄出申請?
2. 如果公司不答應推遲撤銷H1b,也就是會在五月去撤銷h1b,那我們的轉身份申請是不是很可能被拒?如果被拒,是不是被拒當天就必須離境?離境以後我們還可以重新在第三國申請F1/F2簽證進來嗎?或者是一定要回國重新簽證? 如果走運,轉身份申請被批準,但是批準在8月13號之前,我們是不是也得出境再簽一次,才會沒有g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