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師180天換工作

現在的情況是我2月1號交的485

打算8月1號離職

但是最後兩個星期是用假期

其實在新的單位是7月16號就開始上班了

會有問題嗎

讀過移民局的memo並沒有明確指出需要呆在原雇主180天

而是485pending 180天後140的portability

即使是7月份收到rfe 也有足夠的時間過180天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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