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報稅身份分為三類,大致來看可以做如下的解釋說明:
一、Non Resident Alien:境內收入多於個人免稅額要報稅;境內收入少於個人免稅額不報稅。屬於此類的有(但不一定限於):
F1的前五個日曆年(另有美中協議的5000免稅額),J1/J2(有美中協議的全額免稅),不滿足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的其他簽證持有人,等等。
二、Resident Alien:境內收入多於個人免稅額要報稅;境內收入少於個人免稅額可以不報稅,如果願意也可以報稅。屬於此類的有(但不一定限於):
F1的從第六個日曆年開始(仍有美中協議的5000免稅額),滿足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的其他簽證持有人,如B1/B2,H1,AOS,以及PR,等等。注意:直接來美在學校、研究機構或非盈利機構工作的H1的前三整年,雖然要報稅但不需繳稅(有美中協議的全額免稅)。
三、Citizen:境內收入多於一定限額要報稅——具體限額類別繁多複雜,恕不詳述;否則不需報稅。不過,IRS推薦每個個人最好都要報稅,因為可能可以得到預繳稅退稅,甚至無條件退稅的好處。
最後有一點請特別注意,公民即使在境外居住,即使在境內沒有收入,也要為海外的任何收入報稅並繳稅;但綠卡持有人的海外收入現在不需繳稅,雖然依照法律也要求申報——關於這一點如果想要有所保留的話,現在還是不會麵臨任何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