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師,父母綠卡離境3-4年的處理

我父母綠卡, 但目前形勢是他們已離境3-4年, 雖然有充足的家庭關係的理由而導致離境這麽長的時間,當時離開時也沒有申請白皮書,因為當時就知道問題不是一兩年能解決的。

現在他們決定入境,並長期留下,包括準備把國內的房子賣了。 我的問題是:他們必須要先申請綠卡再入境簽證嗎?還是他們這樣的情況(離境時間過長,而不可能拿到綠卡再入境簽證,可以忽略簽證申請, 由我直接啟動綠卡的重新申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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