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的迷惑:可否煩請863211再細讀原詢問帖,再確認答複正確?——回複:回複:請八老皮老再解惑

回答: 回複:請八老皮老再解惑8632112012-03-24 12:17:13

我對原發帖者的問題的看法是這樣的:

她的H1B總共才使用了四年,這次的Transfer應該給她批剩下的兩年——此時還沒有涉及超過六年的問題。我認為:

一、要麽是她的律師自己就搞錯了,在申請時隻填寫了申請一年;

二、要麽是USCIS搞亂了,以為她的案子是超過六年申請H1B的案子,又碰巧她的排期現在是當前,所以隻批準了一年;

三、不過最可能的情況是這樣,她的律師申請Transfer時按照前一公司的H1B批準書的有效期三年填寫(我不確定Transfer時是否必須如此)——可是這個三年是從她第三年半時開始,至六年半時結束,因此超出了六年限製(因前一公司140已批)——所以USCIS在審理時自動按照她屬於超出六年且排期當前處理,所以自動隻批準了一年。結果造成了她現在這樣子奇怪的情形:批準的這一年實際是她的第五年——還是根本就沒有涉及超出六年的問題,而第六年卻失蹤了!

我的理解,造成她現在這樣奇怪情形的根本原因,在於她的前一公司在她第三年半時為她申請H1B延期時,為了圖省事,一氣申請了三年整(一次申請H1B的極限是三年)——反正140也批了,申請的越長公司越省錢——而根本沒有考慮今後可能給她個人造成的麻煩,當然,可能公司也根本沒想到她會這麽快就跳槽了(延期批準後才半年)。從她個人的角度來看,其實當時最好的處理是公司先給她申請延期兩年半至初始的六年期限終止,然後在六年到期前再給她申請憑獲批140超過六年的新的延期,如果到時她的排期還沒到,則可以申請的是第七年到第九年的三年——這樣對她個人來說利益最大——即使到時排期當前,也可以得到第七年一整年,而不是像現在隻到六年半就結束了。

這是我的理解,不知道對不對?還望與863211探討。

最後,我想說,我不知道現在怎麽解決她的問題最好。也許有二:

一、現在重新遞一份H1B轉換申請?不涉及前一公司已批140的問題,直接要求剩下的兩年?

二、或者就這麽認了,等一年後再遞份H1B延期的申請,要求最後剩下的那一年?當然了,如果她順利的話,新公司的PERM和140又批了,她也可以比照前公司的辦法,直接要求三年,其中後兩年當然是六年之外的(如果到時排期又當前了,那就要求再加六年之外的一年,一共是兩年?)。

一點拙見,僅供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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