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中國國籍,美國綠卡(2011 年拿到).
在2010年底,我曾經DIY Canadian maple card (Canadian permanent residency)的申請材料, 本以為石沉大海, 但上周收到加方來信,讓我準備體檢證明, 無犯罪證明 etc, 以便他們繼續下一步考慮我的申請. 我才知道我的申請依然 active.
我的問題: 1).我目前沒有考慮去加拿大長期生活或工作, ( 以後也許會,以前找工作曾經有加拿大的公司interview). 我是否應該繼續這個申請, 畢竟當初也花了心力和銀子.
2). 美國綠卡和加拿大永居身份有衝突嗎? 有人可以同時擁有兩個永居權或國籍嗎?
3). 有美國綠卡可以去加拿大旅遊免淺, 那如果是工作呢? 美國公民在加拿大工作需要何中簽證,或不需要簽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