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
問題:
1) 表中part 6 問我的5年來的住址—2007年4月-2007年7月這段時間,我該寫我在美國的住址, 還是在中國的住址(公司租的房子)?我想應該寫在美國的住址,因為每次去中國相當於出差。 2) 更重要的是2009年2月到2010年6月間。我應該寫在美國的住址,還是中國的住址?我想同樣寫美國的住址,因為我每次離開美國沒有超過3個月。我的理解對嗎? 3) 我2009年2月-2010年6月去中國出長差,會不會對入籍有影響? 請有類似經驗的朋友指點。 多謝
我的情況是:
問題:
1) 表中part 6 問我的5年來的住址—2007年4月-2007年7月這段時間,我該寫我在美國的住址, 還是在中國的住址(公司租的房子)?我想應該寫在美國的住址,因為每次去中國相當於出差。 2) 更重要的是2009年2月到2010年6月間。我應該寫在美國的住址,還是中國的住址?我想同樣寫美國的住址,因為我每次離開美國沒有超過3個月。我的理解對嗎? 3) 我2009年2月-2010年6月去中國出長差,會不會對入籍有影響? 請有類似經驗的朋友指點。 多謝
• 回複:N-400 入籍申請表part 6—請問皮匠老師和有經驗的朋友。 -pjiang- ♀ (169 bytes) () 03/18/2012 postreply 05: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