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皮匠老師請教您的博文中的一段話, 原文在此: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09/27583.html
“4)H-1B 的延期和轉換
王五同學在微軟的 H-1B 是 10/1/07 - 9/30/10,他於 1/6/10 跳到甲骨文。他是先轉甲骨文 1/6/10 - 9/30/10,然後再延期 10/1/10 - 9/30/13 嗎?
不用,直接申請 1/6/10 - 1/5/13 就可以了。
而且,在甲骨文提交了申請之後,王五同學就可以開始新的工作,不必等新的申請批準,也不用等移民局的收據。”
以上為引用,請注意我加黑的字,我的理解是任何H1B transfer都是需要等到收到移民局的 receipt才可以開始上班的,為什麽皮老師說不用等收據呢?請老師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