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lease agreement, 要提供HomeOffice所在社區的證人聯係辦法,證明公司營業情況。因遞H1b extension時隻考慮了盡量跟原始申請做最少的變化,並未提及在新州的發展,RFE上當然也不可能問新州office的情況。
現在我再提新州,表明公司實際是發展的,雇人的原因和條件其實是和新州有大關係的,是否突兀?
是否會被要求用新州的標準衡量我的h1b? 比如薪水級別要提高,而我的H1b extension 是去年9月遞的,到今天為止還是符合老州的薪水標準。
另外,如果回複RFE後,移民局還是不認可,通常給多少天grace period 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