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美國配偶結婚4年了還沒有拿到正式綠卡. 結婚近一年後才收到麵試通知,拿到臨時綠卡。2010年10月份寄出綠卡轉正申請 – remove conditional status. 2011年2月按了手印,然後就一直沒有消息。我去當地的移民局問過幾次,都說他們也不知道為什莫,隻能等。現在離寄出轉正申請都一年多了還沒有信,請問這個正常嗎?
現在我們之間感情轉淡。而且我老公今年有可能去外州讀書,我可能還是要留在紐約,有離婚的可能。請問有什莫辦法能使移民局加速處理嗎??請個移民律師會不會有幫助???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