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I-140批過兩次。一次with A 公司, 二次 with B 公司。 B公司辦了H1B transfer, 現在我還在B公司。
1. 如果我現在離開B, 回到A, A就辦H1Btransfer就行了,對麽? A有任何法律上的顧慮不願辦H1Btransfer 麽?
2. A 以前批過的I-140還管用麽?如果回到A公司,重新辦綠卡,還需要從走Perm, I-140麽?和以前的在A公司的工作類似,但當然不完全一樣。
3. 如果我在離開B公司之前,拿到了EAD, I-485不到180天。 A公司可以接受EAD嗎?如果接受了,我485被RFE, A公司願意出Employment Letter 證明我在從事相似工作,我485有希望被批麽,還是一定被拒絕, 我也就失去了所有的身份?
4. 如果我繼續留在B公司,但內部換了個工作,需要向USCIS更新當前的H1B麽?
很糾結。請老師好好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