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匠老師:
我讀了您的
剖析"身份違例"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806/6037.html
其中有如下文字:
在身份的有效期失效之後,仍然滯留在境內,是 OOS (Out of Status). 喪失了合法身份,也稱之為"黑"了下來。
……
即使在身份有效期內,你仍然可能 OOS. 那是因為你沒有能維持住身份,身份有了違例。
所以,OOS 有了兩方麵的含義:身份過期,和身份違例。而身份違例最常見的就是工作未經授權。
245(k)赦免“身份違例”。既然“身份過期”和“身份違例”都是OOS,如果說245(k)不赦免OOS,那不就和245(k)赦免“身份違例”矛盾了?不懂。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