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給媽媽辦B2延期(再待半年),有些細節不清楚,希望有經驗的人能夠指點一下。
1、如果我媽媽的I-94表三月一號到期,那最遲我要什麽時候寄延期申請材料?USCIS的網站上說建議提前45天寄材料,大家都是這麽辦的嗎?真要提前那麽久才能保證USCIS在我媽媽I-94表過期前收到申請?不是申請寄出去2-3個星期USCIS就收到了嗎?
2、申請材料被USCIS收到後,我媽媽是不是就可以暫時安心在我這裏待著,直到收到USCIS的決定。
3、如果我們在四月份(或者五月份)收到了USCIS的批準信,那是說我媽媽可以從批準那天起再待半年呢?還是從I-94 過期的那天(三月一號)起再待半年?
先謝謝大家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