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最佳辭職時機

持H1B在A公司工作,140已批,485排期快到,H1B去年七月剛延長三年。


收到B公司offer,已經將H1B相關材料發給律師。B公司用premium service。

如果B公司下周一遞交LCA申請,需要一周批準,對嗎?

如果LCA一周內批,B公司下下周二(周一是MLK日)遞交H1B petition,需要15個日曆日才能知道結果,對嗎?這樣大概是月底知道結果。

按上述情況,如果我想早點加入B公司,同時想給A兩周交接時間,那麽最佳辭職時機是什麽?下麵的計劃哪個最好?

1. 下下周三、四,一旦律師告知H1B收條已到,馬上通知A公司辭職,然後兩周後到B公司上班,即1月30日。但這樣做有一個風險,就是如果H1B transfer被拒,就兩頭不靠了。

2. 類似1,但隻給A一周交接時間。這樣即使H1B transfer出什麽問題,考慮到已為B工作一周,這時B會負責到底吧?B對員工不錯。這個計劃的缺點是給A時間太少,有點傷人品。

3. 等到H1B transfer批準後再通知A,兩周交接再去B。這樣最穩健。但時間似乎拖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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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最佳辭職時機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355 bytes) () 01/05/2012 postreply 06: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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