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兩年持H1B工作(公司A),現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B),但這份新工作不給辦H1B.我現持加拿大護照,因此想辦TN.
我不想在TN拿到手前通知現在的公司(A).我打算在一周末前往美加邊界辦TN;拿到TN後,馬上通知現在工作的公司(A).現公司(A)要求給4周的通知(4 weeks' notice). 在這4周內我該以什麽身份工作呢?
我的理解是,當我換成TN後,原來的H1B身份就不再有效了;而新的TN身份隻能用來給新公司(B)工作,不能給原來的公司(A)工作.
請諸位同胞提點建議.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