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師:Reentry Permit 申請遞交後到打指紋之前是否可以離開美國?

小弟剛剛來美遞交了新的Reentry Permit申請,因原有的Reentry Permit還未失效,隻能隨申請一起寄回給USCIS。由於無法在美一直等到打指紋,打算先回中國,等到打指紋的notice收到後再按appointment的時間來美國打指紋。請問:1)這樣做(也就是打指紋前離開美國再回來)是否會對新的申請有影響? 2)打指紋前再來美時我隻有綠卡而沒有RP了,入境會有問題嗎?

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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