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八老師和拖拉機手朋友,
您們好,非常感謝您們在我的上一貼中(http://bbs.wenxuecity.com/immigration/549785.html)所作的大量工作。
近一段時間,我認真地閱讀了“移民論壇”中關於遞交I-485的許多文章,尤其拜讀了八老師和皮匠老師的精彩文章,您們的好多文章我早已經收藏在我的電腦中,真是受益匪淺,非常感謝文學城提供這樣一個好平台同時也深深敬佩著八老師、皮匠老師以及像拖拉機手等朋友默默的耕耘、無私的奉獻,我想有大量的中國人在移民、簽證等過程中迫切需求真實、可靠的信息以解燃眉之急,您們的無私工作真真切切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好事情,我被您們的奉獻所深深感動,我僅代表我個人表示我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感謝!好人一生平安!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CSPA)參照(http://www.qpeis.com/qpeis.asp?type=3&id=636&class_id=707&curpage=)
一般情況下,受益人的年齡將凍結在簽證配額排到的那個月的第一天,再減去向移民局申請至申請批準的時間。針對我的情況,關鍵點是“向移民局申請至申請批準的天數”應該如何計算?
大家都知道:EB-2分兩種:NIW和Perm,NIW直接遞I-140,Perm需要先交勞工卡再交I-140,因為審批勞工卡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刊登廣告等等),為了公平起見,正像八老師所闡述的,移民局把遞勞工卡的時間定義為Priority date.我也查詢了USCIS官方網站,Green Card through a Job Offer(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eb1d4c2a3e5b9ac89243c6a7543f6d1a/?vgnextoid=daa2a6c515083210VgnVCM100000082ca60aRCRD&vgnextchannel=daa2a6c515083210VgnVCM100000082ca60aRCRD)
我的理解是:我遞勞工卡和別人遞NIW中的I-140都是我們要求移民的開始,也是移民局要求我們申請移民的第一步,既然移民局已經“公平的” 把遞勞工卡的時間定義為Priority date,移民局也應該“公平的”把“向移民局申請至申請批準的天數”從Priority date開始計算。
我覺得此案件意義重大,尤其對那些子女年齡接近21歲的申請人,熱烈歡迎各位老師獻計獻策,在此拜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