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知道, 隻有當小孩年齡不到21歲時才可隨父母一起FILE I485.請分析以下情況: 小孩隨父母在2007年7 月"大放水"時 FILE 了I-485, 當時未滿21歲. 但是父母的排期上月才CURRENT, 但這時小孩早已過21歲了. 本來認為這不會對小孩的485批準有任何影響,
-Not at all. Your child age was frozen in July 2007 when he/she filed his/her I-485.
因為移民法規定的是隻要小孩在FILE 485時未滿21歲即可, 但問題是當初FILE 485時其實排期並未真正當前, 而是移民局的錯誤計算導致的"大放水".
-How do you conclude 而是移民局的錯誤計算導致的"大放水? The "大放水" is legal and effective.
現在他們會不會倒過頭來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