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感慨呀! 想想,你當時給我發信的時候的EMAIL,多可憐,可是現在,,,沒辦法,我當時不願意接你的案子,道理很簡單:1,你已經不是中國公民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是花錢買的南美國家的護照把,不屬於我願意幫助的對象,2,你並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多驕傲,我覺得不和我的人生觀相符,3。你在美國沒讀過書,不適合做DIY,我是對你負責才不願意接你的案子4.是您要請我去吃飯,而且我免費的回答了你很多的問題,。。,,哀,中國人亞,,,有時候,,,就是有你這樣的人,我們有很多的同胞不願意當中國人。
你的資料還保存在我的電腦裏麵,如果你要是願意的話我可以把你的資料放在網上。 別忘了,是你曾經發誓不把我的密碼傳播的。
真是感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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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r YINMINDIY, -justCuriou- ♀ (119 bytes) () 11/03/2004 postreply 23: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