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男方是美國公民,女方在中國。女方有一子在美讀書,並以看望兒子為因而獲得B2簽證,曾來訪2周。
問題:
1,如果女方再次來美時在美領證結婚,過3月後申請轉I130並綠卡,是否可行?如果被拒後果如何?是否影響再申請K3?
2,如果女方再次來美時在美領證結婚,是否可立即遞交K3申請,並且女方繼續以B2留在美國,等需要麵試時再回去?在等待期間,女方是否可以繼續以B2進出美國?
3,女方兒子與男方不在同一州,女方以看兒子獲得簽證,卻待在男方州為多,是否會成為問題?
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