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pjiang大師,我們一直在關注這個論壇並且獲得了很多的知識。想請問您以下問題:
我LD的PD是在2008年10月底,如果排期在將來的兩個月內會如11,12月份那樣前進,有可能我們的排期在明年2月份會到。(just cross our fingers and wish this become true in the coming feburary:)。
我LD的單位說如果要幫我一起遞交485申請,他們雇傭的律師會收好幾千美刀。不知道這個費用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們可否自己交485?如果是自己交,估計我LD的律師對於我的神情就不會過問了,將來的後續手續我們自己可以handle嗎?
還有我自己的雇主也幫我辦了EB2申請,不過我的PD是在2011年的2月底。如果我LD的排期到了,不知道我可不可以通過我的公司去遞交我自己的485申請?
我該如何做會使我的485申請更有效?
非常感謝您的建議。
Happy Thanksg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