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 intent to deny updates

昨天發貼提到I485被intent to deny。剛才又仔細讀了一遍USCIS寄來的notice(NOID),發現了移民局一個很可笑的邏輯錯誤,信的開頭說的是2007年10月3日我file了485申請(其實RD是2007年8月13日, ND是2007年10月3日),然後說要deny的理由是在我file485的時候沒有合法的身份。好,之後又分析說因為2009年2月原先的學校revoke了H1B,所以我的H1B在上個H1Bperiod之後,也就是2008年4月19日到期。現在大家可以看出來了吧,2007年10月3日他們認為我沒有合法身份,卻又認為我的H1B在之後的2008年4月19日到期。自己把自己的結論給否定了,邏輯上的混亂實在讓人無語。現在要求提供的證據(2008年4月20日之後合法身份證明)和deny的理由(2007年10月3日沒有合法身份)完全不搭介。象這種情況是否可以直接用485的收據以及遞交485時的合法身份來駁回這封邏輯混亂的信(N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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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485 intent to deny updates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435 bytes) () 11/19/2011 postreply 14: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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