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h1b的personal leave(就是請3個月不支薪的事假,比如家庭團聚,來保持h1b身份)是否嚴重影響綠卡的I-485遞交時的審批?我們的排期是09年1月份,主申請人是我老婆,生物領域的niw,
具體的情況是這樣的,lp的老板馬上沒有funding了,已經告訴lp隻能工作到明年一月份,正好我找到了另外一個城市的工作,現在lp想趕緊和我一起過去,但是找了好幾個月還沒有找到,就想到了1月份後,保持h1b的身份,但是personal leave過去找工作三個月,現在這邊的hr和老板都沒有問題,但是,問了一下我們的移民律師,她說,h1b的personal leave(即使在遞交的時候又找到了全職同行業的工作)會嚴重影響我們將來485的審核,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麽建議?
我現在是opt,也沒法給lp辦理h4,不知道如果到時候實在不成了,轉成f2會不會影響我們將來的485的審核呢(假定在遞交的時候找到了全職同行業的工作),謝謝大家
請多問一下皮老師,如果三個月的personal leave過後,我老婆仍然沒有找到postdoc的職位的話,還能有什麽辦法保住我們的排期呢?按照現在h1b的使用情況,我擔心,到時候我的h1b辦理不下來,f2又不可以的話,那隻能讓老婆回國了?多謝皮老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