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再問一下雇主更名的事情

在我前麵的問題你回答說要file一個I-140 amendment,如果雇主在我I-140批準後更改了名字。

我發現USCIS有一個文件裏麵專門說這個事情 (第十一頁的第一項):

http://www.uscis.gov/USCIS/Laws%20and%20Regulations/Memoranda/2009%20Memos%20By%20Month/August%202009/Successor-in-Interest-8-6-09.pdf

 

看起來如果隻是光改名字,隻要在file I-485的時候給出能證明雇主是同一個,job duty 也沒有變就可以了,您看是不是這樣? 不知道employment letter 和連續數年來的w-2(雇主tax ID一樣),是不是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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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給移民局打過電話,說是隻要一封說明信就可以了 -wcat- 給 wcat 發送悄悄話 wca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31/2011 postreply 12:33:48

回複:8老師,再問一下雇主更名的事情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843 bytes) () 10/31/2011 postreply 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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