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詢一個關於委托律師的問題

讀了pjiang的博客,結論是委托律師是case by case,也就是不同的case可以委托不同的律師,互不幹涉。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辦綠卡,開始跟公司談好是公司負責一切,所以前麵的PERM和I-140都是公司的律師給辦的,我一點也沒操過心,現在快要交I-485了,可出於某種原因我想自己辦,公司的那個律師還算代表我嗎?我需要用G-28來解除委托關係還是根本不需要?

換個說法就是,是不是委托律師交的每一個表都需要一個單獨的G-28,如果下一個表我不再填G-28了,那個律師也就不能再代表我了?例如家屬委托一個律師連續給辦了幾次I-539,這次隻要我自己辦,不填G-28,就沒他什麽事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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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谘詢一個關於委托律師的問題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909 bytes) () 10/27/2011 postreply 12:13:16

全清楚了。謝了!——回複:回複:谘詢一個關於委托律師的問題 -Bodd- 給 Bodd 發送悄悄話 Bod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7/2011 postreply 12: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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