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了皮匠老師的博客關於follow to join 一章。獲益匪淺。但就自身情況還有幾個問題不甚明了,還請諸位大俠賜教。
本人eb3排期11月即將排到,想盡快把國內的老婆孩子辦過來。可能有兩條路走:
方法1
老婆孩子國內遷B2(冒有移民傾向被拒的風險)。如闖關成功,在B2有效期內遞485。但問題來了。
A 是否遞了485後即可合法居留美國,即不用延期B2?不用
B 如果老婆作為副申請人曾經遞過485,中途回國至今(未申請AP),請問舊的485是否對再次申請有影響?無
C 老婆孩子應該分開遞還是一份485就能搞定?一起
方法2 B2被拒,遞824申請follow to join
A 824是否一定要等主申請人綠卡到手後才可申請,還是排期到了即可?綠卡以後
B 老婆孩子應該分開遞還是一份824即可?一起
C 如824批準後還要大約多長時間廣州領館才發簽證通知?比預測股票還難。看officer的心情
D B2被拒是否對去廣州簽證有影響?無
最重要的一點是 你全家綠卡後是否想留美
國。看您的情況,似乎國內滋潤些。
以上想法不知是否可行?帖子有點長。但希望各位高人都能指點一下。先拜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