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19歲,9歲來美國的,需要國內的無犯罪記錄嗎?
2:我在巴基斯坦工作過,2006年回中國的時候,簽證出問題,當時我就看到他在我寫的巴基斯坦4個字上劃了個圈,結果要做什麽背景調查什麽的,拖了5個月,自己主動聯係他們才拿到簽證。這次的背景調查會很長嗎?我該如何催他們?或者說,我如何知道我的背景調查結束了?
3:兒子剛來時,因為打兒子,被隔壁白人告,結果逮捕,然後上法院, 撤銷起訴。現在有法院的證明信原件在(CASE DISMISSED)。我肯定要一起和485交。但需要再額外解釋下嗎,或在COVERLETTER 裏提一下?
4:因為是地質專業,流動大,隻有郵箱地址,以前申請140,H1B 的時候用的是老板家的街道地址,現在準備請律師,我想用老婆的地址作為將來收信的地址可以行嗎?
5:工資單是每2星期的,我需要準備3個月共6張?老婆作為副申請人需要工資單嗎?還是單位出個證明說明我的工作性質,工資待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