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俠和皮匠:綠卡半年後海歸,請教現在保持身份的難題

我和老公綠卡4個月後老公海歸。之後返美的情況是:

2011年1月回美三周,5月回美兩周。

這次隔了4個多月,又回美國。在海關碰到了一個嚴厲的officer, 問為什麽在國外呆4個月,很不高興。我們解釋了一下,那個officer沒再說什麽。我很擔心下一次會被warning. 大俠覺得我們有必要申請AP嗎?

被warning的意思是指護照上加注嗎?有了warning還能申請AP嗎?

AP申請表上有問拿到綠卡後travel的情況,我們這樣綠卡後4個月就去國外工作,很頻繁的走動,會導致AP被拒嗎?

如果申請AP, 可以就說去年回中國是在中國工作的原因嗎?

拿到了綠卡還是不省心。先謝過各位大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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