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各位老師,偶這種情況回國工作是否可行(485 pending)

本帖於 2011-09-23 16:48:0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求助求助求助謝謝 編輯

具體情況是:

本人EB3,07年大潮時遞了485,現Pending, PD是2007年7月。(EB3最新的VB是04年8月)

看EB3遙遙無期,LD是綠卡身份,後來又申請了親屬移民,PD是2010年10月。(F2A最新的VB是09年1月)

現有國內工作機會,想回去折騰1、2年又不想放棄綠卡申請, 預測親屬移民的排期明年能遞485,不知可否先回國工作,等親屬移民排期到了用EB3的AP來美國遞485。

谘詢過其他律師,說隻要移民局不發RFE,熬到親屬移民排期拿到485收據就沒問題。若RFE,提供一個公司的Offer letter便可。不知此說法是否靠譜。

請教版上各位老師。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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