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PJiang
我之前就看過你關於“漫談 I-485 的處理程序”的文章。
我這裏的顧慮是擔心如果在未來1~3個月內,如果公司被賣掉導致失業,而485已經current所以隨時有可能被要求rfe,如果以上2件事情同時發生,那就是一出悲劇了。
我的案子是在NSC,據統計上說是80%的rfe是NSC發出來的。比德州中心多很多。因此我非常擔心。
我再把我的情況大致說一下啊
EB2,07年6月PD,received date 是07年8月,我和LD都一直連續的申請EAD和AP,我們都用AP回國,基本上一年一次。我的EAD沒用,一直使用H1B的EAD,我LD則一直使用485的EAD工作至今。
07,08打過2次指紋,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rfe至今。跟USCIS改過一次地址因為搬家(20miles之類)。沒換過工作,title變動過也隻是升senior。
像我這樣的情況,你覺得被rfe的可能性大麽?還是按照你說的或許我的案子已經算是pre-adjudicated.
我想了幾個方案避免出現悲劇
1)現在開始找工作,找個類似的工作,希望能在2個月內找到新工作從而避免被動失業。
2) 現在就找老板準備一封EVL的信。這個EVL可以由自己的上司出具還是必須走HR或者公司的律師?我想事先寫好一篇evl的信,如果被裁發生,離職之前讓他簽證。不寫日期,如果之後2到3個星期有rfe,至少能頂2~3個星期的gap。也算是buy some time。
3)掛靠在外州親戚的公司,親戚有個小clinic,好歹能扯上醫療這塊。如果有rfe,想看看能不能找個律師把job description給牽扯得比較近來對付rfe。這個job description可能會比較牽強。但是應該可行。
請Pjiang大師給點建議。do something or nothing?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