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64表的21項和24項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 在填21項的時候, 因為我現在的狀況是married, 所以填了spouse作為一個household size
2. 我自己的收入足以擔保, 因為正在離婚, 所以不想把spouse牽涉進來, 那這樣的話,在24項b中我要不要填spouse 以及他的收入呢。 如果填寫的話, 那24項中的d. e項我怎麽填呢。
3. 我看到你以前的文章說“當你作為申請人提交的I-130隻有一個受益人,而且你一個人的收入就滿足擔保條件的時, 可以填寫簡化的表格I-864EZ" 我隻是給我媽媽申請, 那我是不是應該填I-864EZ.或者我還是填I-864, 隻是不填spouse和他的收入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