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 請指教:
申請人的情況:
1. 申請人為加拿大公民,住加拿大.
2. 申請人在ABC公司工作四年, 由ABC公司sponsor綠卡申請. 申請人的PERM和140都已經批準,優先日為2007年10月, 由於排期未到還未遞交Consular Process申請
3. 申請人2008底被ABC公司LAYOFF, 後在一個月內找到現在的公司DEF(H1-B visa)工作至今.
4. 現在ABC公司有意請申請人回去工作,並同意繼續辦綠卡(排期到可遞交CP)
5. 申請人現在在DEF公司工作得不錯, 不想現在就回去.
我的問題是:
1. 如果申請人想讓ABC公司把綠卡辦下來後再回去, 是否可行?
2. 有何風險?
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