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師,請幫助

明天HR要打電話給Offer

我已有一個PhD。拿了工作,又丟了工作, 回學校,掛F1身份已有一年(Master Level)。

目前有三個方案:(1)CPT―〉H1B,(2)J―〉H1B, (3)PRE-OPT―〉H1B。

問題1:學校要求必有係主任簽字,可這個係主任同前任不一樣,(注:前任是我朋友的丈夫)。他可能不簽

問題2:大家知道J的問題。

問題3:老板想要我早點開始。

最後,10月1日後H1B申請是用來年的名額,如何劃界限:LCA的遞交時間?

大師出主意,幫忙分析:三個方案對用人單位的利弊。我的出發點是穩,再穩

所有跟帖: 

回複:各位大師,請幫助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903 bytes) () 07/21/2011 postreply 19:05:04

Some more suggestions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738 bytes) () 07/22/2011 postreply 06:45:58

回複:Some more suggestions -李狗媽媽- 給 李狗媽媽 發送悄悄話 (762 bytes) () 07/22/2011 postreply 12:58:11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