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A作EE,有碩士學位,因公司律師和HR經驗不足,10/07辦EB2PERM被audit,最後denied.後公司又給辦EB3,I140通過,PD 07/08.現在H1B第六年,想update到EB2。不知道公司會不會支持。
如果,我能找到一家公司B,作基本同樣的東西,,他們現在沒有opening,但有業務擴展的需要,我讓B現在給我辦EB2 PERM,I140, carry over PD EB3,我同時還在A公司full time,這樣可行嗎?
-Yes.
我查了一下,應該是可以的。上來找專家confirm一下。
如果可行,在哪一步我必須或可以過去B工作?
-Had better work for B after the I-140 is approved; or after filing the I-485 for 180 days if you think the revoking EB3 I-140 would have a problem.
我覺得這樣做比較安全,因為A不會因為我辭職revoke我的I140。
謝謝各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