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這麽多年,最後還是通過WOM訴訟,拿到綠卡。WOM訴訟讓移民局承認,把我的CASE搞丟了,整個重做了一遍。
我做CONSULTING,一直在NJ的CLIENT SITE工作。拿到綠卡後,工作的地上也還是應該在NJ的CLIENT SITE。勞工卡申請裏的工作地點是HOUSTON, TX,這個地點本來應該是在NJ,當時申請的時候我也沒注意到。現在如果我還在NJ工作,會有問題嗎?- None
我有一個NIW的140,還有一個PERM的140,都是EB2。從綠卡的CATEGORY(E26)上能看出我的485到底是連著哪一個140來批的?- No
如果要是連著NIW,就沒有以上的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