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總的來說, 我這不是在征求意見嗎。我心眼縱然大如駱駝,也有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你可以吃館子不掏錢, 但吃西瓜得掏錢, 因為本人才疏,對我來說來之不易。如果網友提供有關虐待的規定並說明我有虐待,不必請律師, 本人負荊請罪。 行俠仗義是好事, 但要看準事情的性質。 ‘大棒’, 我提醒了很多遍, 可以說是置若罔聞, 連一個雞毛都不頂。‘得理饒人’, 別人一直認為我沒有這個權利, 網上文章也這麽說。我拿什麽饒別人? 

 

既然置了頂, 我說說我對這個權利的思考。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一般來說,工作綠卡的主申請人接受審查獲得通過,這是因為美國需要這個人,為了吸引主申請人,才給了副申請人申請綠卡的權利。主申請人同意並支持副申請人是必要的。表現在手續上, 是要求副申請人提供主申請人的批準信件。 這是默認為, 他獲得了主申請人的支持和同意的, 才拿到這個複印件的。 而現在的情況, 正好相反, 是通過從信箱裏偷取的,同時慌稱是她自己的申請到期了, 她這樣做的目的正是要避免感謝。 長期以來以怨報德, 到此登峰造極。我如果不吭聲, 那就是說我支持, 實際上我認為通過‘做對’ ‘偷信’ 獲得綠卡, 對其他人很不公平。

都要老老實實做人,自己有本事拿本事,這對社會對家庭都有好處; 從別人努力的中獲益, 理應感謝並體現在行動裏。    

 

   

  

所有跟帖: 

多嘴一下 -拖拉機手- 給 拖拉機手 發送悄悄話 拖拉機手 的博客首頁 (953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30:48

偷取?她還沒和你離婚呢,怎麽算偷?隻是懶得和你說而已 -wawahua- 給 wawahua 發送悄悄話 wawahua 的博客首頁 (118 bytes) () 09/14/2011 postreply 16:56:4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