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大俠好。 我已經在兩天前收到綠卡。 不過今天又收到六號做的service request 回複及打指紋通知。ASC打指紋通知讓我27號去我原址打指紋。 我因為工作原因現在千裏之外的另一個州工作,因為家沒搬,所以沒有file AR11 改地址。
Service Request的回複說我485已批,但要采集指紋才可以製作綠卡。其實我已經收到了卡。
我打電話給公司律師,律師建議我去本地USCI 辦公室說明情況,因為她認為這應該是個錯誤。 不知各位老師,大俠有沒有類似經驗,采取怎樣措施最好?
我可以飛回去打指紋,不過因為時間緊迫,從工作安排到機票(〉$1000) 都是個挑戰。 如果各位老師,大俠有經驗或建議,本人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