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們,我現在有一事發愁。
我是EB2,PD:Aug 7, 06。I485是07年7月時遞件的。我和我LG是08年結的婚。這個月排期到了,5月初就把材料給律師了,並多交了$50讓律師遞next day air, 讓他6月1號給我LG遞件。可是,律師給忘記遞件我LG的case了,直到6月13號下午才簽字給我們遞件, 14號才寄到移民中心。但是沒想到我的I485在13號就批了,昨天收到的綠卡。在這種情況下,會不會影響我LG的I485? 會不會推件?我們應該怎麽辦?
謝謝老師,有點兒囉嗦,語無倫次,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