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口子2007年8月拿到的綠卡. 已在新澤西住了十年, 2009年買了房子,每年按時報稅.
本來沒想入籍的事. 但是最近老婆接受了一個美國銀行在中國的公司的職位, 要回北京工作兩三年.準備今年八九月份全家回去. 回國前我們會申辦 Re-entry Permit, 並且爭取每3-4個月回美國呆幾天. 我們在新澤西的房子仍會保留, 明年4月份仍會報州稅及聯邦稅.
到明年八月我們持綠卡滿五年,權衡利弊, 我們準備明年五月遞N400申請. 有幾個問題向大家請教.
1. 我們是否已滿足30個月的 PHYSICAL PRESENCE IN US的要求?
2. 我們是否將滿足 5 YEAR CONTINUOUS RESIDENCE IN US 的要求?
3. 我們的住址, 駕照, 及收入稅都會保持在新澤西州, 隻是人會主要在中國. 我們是否會滿足 HAVE RESIDED AT LEAST 3 MONTHS IN THE STATE OR DISTRICT BEFORE APPLICATION的要求?
4. 如果以上三個要求都滿足, 我們按時在明年五月遞申請. 此後到入籍麵試之間,如果大部分時間人在中國但每次離美不超過四個月, 是否在入籍麵試時會因為最近經常在中國居住而有麻煩? 如果用工作的理由, 能是一個可被接受的原因嗎?
先謝謝諸位了. 哎, 又要和 USCIS 打交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