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下個星期結婚,他的PD是2007年1月,這個月剛到,我們就決定在7月份前結婚。可是關於我轉身份的事情我現在是焦頭爛額。
我現在在美國H1,
1. 我是否用遞交I824?還是I824和I485同時遞交?還是隻遞交I485?如果要遞交I824我要選什麽reason?看了半天都沒看明白。
2. 關於I485,有沒有人能告訴我像我這種情況都需要遞交哪些材料呢?從網上搜的一些list都包括什麽工資單報稅表什麽的,我屬於跟老公一起加入,也要交這些東西嗎?好心人可以給我一個針對我這種情況的清單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