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綠卡批準之後再給LD遞交485,她需要出境辦理嗎?

當初我和老婆是在結婚前各自遞交了485.我的排期下個月就到了。但是老婆的是07年7月的。因為不想多花冤枉錢,所以想等等看老婆自己的排期是不也能很快就到。

我的問題是,假設今年十月份以後,排期又倒退導致老婆綠卡沒有批準。那麽我的綠卡批準之後,還可以隨時給老婆遞交485嗎?她需要出境辦理consular processing 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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