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今年四月份答辯,沒有申請畢業,但有學校出示的的完成學業證明。現在用CPT工作(full time),準備8月正式畢業,8、9月用OPT工作。已經拿到H-1B,10月生效。
我老婆的情況:我們去年結婚,她去年和今年用B-2來過兩次,準時回去的。
我老婆這次來想呆長一些,可能就留下了,有機會還想上學和工作。她應該用什麽簽證過來比較好?
聽說可以先用B-2過來,然後再轉成H-4,容易轉嗎?要想學習或工作的話,B-2和H-4是不是還得再轉?
若以F-2過來,我的F-1十月就到期了(變H-1B),她容易簽過嗎?而且還有個F-2轉H-4的問題。
大家有什麽建議?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