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俠們,有急事請問,情況如下:
1. 夫婦二人,今年四月05,TSC申請的AP RENEWAL,六月15的回國行程;到現在還沒有收到。
2. 我的current AP七月6號到期,回程美國機票七月5號,如果收不到新的AP,可以用current AP 出境再入境嗎?有沒有風險?
3. 我太太去年12月回去一趟,她的護照上蓋的戳子是12/31/2011 AOS,但是她的AP還是七月六號到期,請問應該以哪個為準?她預備今年7 月18號才回來,如果是收不到新的AP,還能成行嗎?
4. 可以到local office去申請加急AP嗎?沒有任何supporting document,怎麽辦?要先預約嗎?
謝謝大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