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給兒子申請的中國簽證: 有效期為: 2010/4/12--2012/4/12, 90 天停留, 2010 年暑假回去了70 天.
今年忘了簽證是兩年有效, 又申請了一次, 可批下來的是: 2011/4-05 ---2012/4/05, 隻給了60天停留.
我的機票都定好了, 是70 天
這種情況去年的簽證還有效嗎? 還是自動作廢了? ( 簽證頁上沒有作廢章 )
進中國還關/出中國海關 都給看上次簽證? 萬一他們看見這次的簽證, 解釋一下,能行嗎?
跟美國海關沒關係吧?
真是自找麻煩了
謝謝